近日,为进一步增强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引导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积极组织学生于湘潭县人民法院、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长沙市岳麓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等单位进行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和专业实习。其中,湘潭县人民法院、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湖南激扬律师事务所、湖南厚加律师事务所对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学生易晓、陈佳霓、陈琦、谢诗语在此次社会实践过程中的出色表现给予了高度认可,并向我校发来表扬信。
湘潭县人民法院表扬信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表扬信
湖南激扬律师事务所表扬信
湖南厚加律师事务所表扬信
信函中表明,我校学生在暑期实践活动和专业实习的过程中表现出了扎实的理论知识和过硬的专业技能,工作积极、严谨,表现优秀,充分展示了我校的良好形象。
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带队老师表示:“此次暑期实践活动不仅锻炼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充分发挥了社会实践在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积极作用,也实现了实践育人和服务社会的双向赋能,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应。未来,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将继续加强与实践教学合作基地、地方各级政府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用人单位的合作与联系,继续抓好实习生管理和学生实践培养工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通识素养宽厚、专业基础扎实、职业技能熟练’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稿源 | 陈雅萱
图源 | 宣传部
排版 | 唐嘉丽
校对|唐嘉丽
一审 | 李当
二审 | 李永甜
终审 | 张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