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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何为,法理何寻——赵晓耕教授于法学院开讲法律专题讲座

发布人:黄碧娟 文溶 发布时间:2026-06-24

2026年6月23日19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赵晓耕教授受邀到访我院,于望岳楼诸子厅开展专题学术讲座。本次活动由学院副院长刘毅主持,全体师生到场聆听学习。

本次讲座以“中国法律的历史与现实”为核心主题。开篇,赵晓耕教授立足法律史学视角点明,法律史虽并非当下热门课程,却能凭借绵长的历史维度,为当下各类司法实践、立法难题提供重要参照。他提出,法学高等教育的核心目标并非单纯堆砌法条与理论知识,而是培育学子独立思辨的认知能力,倡导大家常怀质疑精神,并援引荀子“以疑决疑”,勉励在场师生坚持批判性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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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过程中,赵教授旁征博引,结合革命根据地法制档案、唐代律典官吏犯罪规制、《民法典》现行条文等多元素材,深挖中华传统法制与当代中国法治一脉相承的内在联系。他谈到,革命根据地法制是不可割裂的本土法治传统,边区选民证中关于财产权的记载,与现行宪法相关规定形成跨越时空的呼应;《唐律疏议》严格区分“受财枉法”与“受财不枉法”两类贪腐罪名,严密的立法逻辑至今仍可为现代刑法体系提供借鉴。同时,他结合彭宇案剖析司法裁判导向对社会公序良俗的深刻作用,通过汉字与拼音文字的差异,解读法律文本天然存在的确定性局限,又以遗失物相关立法为例,客观分析制度设计与现实落地之间存在的落差,层层拆解法理背后的现实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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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晓耕教授提出核心观点:法律不存在完美范本,只存在相对合理、适配国情的制度选择;法律人的核心职责不应是堆砌专业术语、构筑行业壁垒,而是将晦涩的法学理论转化为普通民众能够理解、认同、遵循的行为准则。讲座最后,他以“法律究竟是什么”这一核心设问收束全篇,留给在场师生长久的思考空间。 

讲座尾声,副院长刘毅作总结发言。她指出,“法律究竟是什么”是每一名法科学子终其学业、从业生涯都需要持续求索的根本性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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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场讲座底蕴深厚、视角独到,兼具历史纵深感与现实洞察力,将略显晦涩的法律史学内容讲得通俗透彻、引人深思,让在场师生重新厘清了法律的内涵,也推动大家进一步思索本土法治传统与现代法治建设的融合路径。

法学院后续将持续邀约海内外知名法学专家开展系列学术分享活动,持续搭建高水平学术交流平台,拓宽师生学术视野。

一审Ⅰ孟 伶 二审Ⅰ陈佳文 三审Ⅰ彭桂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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