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宣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把宪法的价值和理念普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12月1日,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学生前往张家界民族小学进行宪法宣讲活动。本次活动由杨雨松老师带队,22级、23级各班分别派一位同学进行宣讲。
本次宪法宣讲活动对象为张家界民族小学四年级学生。对国家宪法日进行宣传后,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的同学们用生动形象的语言为小朋友们讲解了“我们的身体不容侵犯”。在课堂上,马院(法学院)的学生通过简单易懂的动画卡通图片对隐私部位进行讲解,运用相关法律知识,普法宣传的同时提升小朋友的安全意识。
最后寄语小朋友:我们的身体权利受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有权捍卫自己的身体不受伤害。法律坚决地捍卫你们的权利,国家给予你们更加特殊的全面的保护,你们尽管展翅飞翔,法律会在你们身后为你们保驾护航!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本次宪法宣讲活动加强了学校之间的友好交流,让普法宣传更深入人心。
稿源Ⅰ米樱雪
图源Ⅰ米樱雪
排版Ⅰ米樱雪
一审Ⅰ吴佳乐
二审Ⅰ李永甜
终审Ⅰ张志明